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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增5个区实现道路停车电子收费

按照《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和北京市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改革总体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在东城区、西城区和通州区道路停车实施电子收费的基础上,自71日起,我市又有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和延庆区实现了电子收费。本次施划电子收费车位2.4万余个,涉及220余条道路。改革后上述区域的道路停车收费实现三个“转变”:收费性质由“经营性收费”向“政府非税收入”转变,收费方式由“人工现场收费”向“电子收费”转变,收费票据由“人工开具”向“电子开票”转变。71日当天,新增5个区开票量达4522张。

除上述各区外,其他各区按计划于121日起,全部实施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结合前期经验,北京市财政局将继续为各区路侧停车电子收费应用财政电子票据的有关事宜,做好业务指导和政策保障工作,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和便利度。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