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财政票据监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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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领用财政票据的申请(模板)

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

    一、单位简介:请简要介绍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性质、机构职能、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主要从事工作等内容。

示例:我单位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隶属于财政部,于199711月成立,主要职能是指导全国财政票据监管工作;负责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的印制、审验、发放、保管和核销;监督检查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的管理和使用;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伪造、贩售虚假财政票据等犯罪行为。通过票据监管,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政府性收费、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征收行为,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推动部门预算改革,充分发挥财政票据“以票控费、以票促收”的基础性作用,从源头上防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现象。目前办公地点位于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横街甲一号。

二、前次申领票据使用情况:请提供前次申领票据的时间、种类、领用份数、起止号码、使用份数、作废份数、收取金额、结存份数等内容。(使用多种票据时可分条列明) 

示例:我单位于20xxxx日申请领用《xx票据》xx份,起止号段为xx-xx。使用份数为xx份,收费金额为xx元;作废份数为xx份;结存份数为xx份。

三、本次申请票据情况:请提供本次申领票据的种类、领用份数、预计使用时间等内容。(使用多种票据时可分条列明)

示例:因工作需要,我单位现申请领用《xx票据》xx份,预计可使用到20xxxxxx日。

    四、落款:单位名称、领用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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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