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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探索形成财政电子票据 全生命周期智能化监管新模式

 2022年云南省财政厅在全省全面启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以来,围绕“让系统数据多跑路,让用票单位少跑腿”的改革目标,结合财政电子票据数字信息化、实时可视化、审验远程化的特点,优化完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功能,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电子票据实施全生命周期动态监管,探索形成事前统一规范、事中智能监控、事后移动执法的全过程智能化监管新模式

预设两级开票项目,事前源头规范厘清财政部门管理职责和用票单位使用职责,在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设置两级开票项目,其中一级开票项目由省财政厅根据各类财政票据的特点和使用范围,统一规范设置二级开票项目由各用票单位根据业务发生的具体情况据实开具,开票项目填列更为规范,违规使用财政票据的问题大幅减少。

设置词条智能筛查,事中实时监控。根据每种财政票据的特点和使用范围,设置“正向可用词条库”和“反向可疑词条库”,并不断更新完善,提高财政电子票据动态监控能力和水平用票单位开具财政电子票据时,系统自动检索“正向可用词条库”符合使用范围自动通过核验,形成完整财政电子票据不符合则自动推送到用票单位,标记为可疑票据提示财政部门进行人工审核。用票单位提交财政电子票据核销后,系统自动交叉筛查“正向可用词条库”和“反向可疑词条库”符合“正向可用词条库”的自动核销不符合的触发“反向可疑词条库”筛查,发现问题自动生成核销结论并不予核销。不能生成筛查结论的,提示财政部门进行人工核销。

运用移动执法程序,事后随时监督。据财政部《财政票据检查工作规范》和《云南省财政票据检查工作规程》规定,将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工作嵌入移动端支持执法人员使用平板电脑等手持设备进行执法证上传、证据资料拍照收集、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签名确认等相关工作。移动端行政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结论等信息将同步记录到被检查单位财政票据电子领用证。2022年以来,全省17471家用票单位共开具财政电子票据1.98亿份,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通过管理系统智能筛查出1381家用票单位问题票据14027份,均已督促用票单位及时整改,有效规范财政电子票据使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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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4日